上接:GB/T 17939-2015 核级高效空气过滤器标准
附录
A(规范性附录)核级高效空气滤料
A.1基本要求
A.1.1外观要求
滤料上应无污染(杂质),无斑点,无皱纹,无破裂、裂纹、孔洞、磨损、穿孔等破损现象。
A.1.2形状和尺寸
A.1.2.1形状
滤料应成卷供应。滤料应紧密和均匀地卷绕在一次性纤维筒或纸质筒芯上。
A.1.2.2尺寸
滤料幅宽允许公差为+1 0mm。整卷滤料的重量或长度应标明在滤纸卷的外面,所标明的总长度不应包括缠绕在筒芯上的第一圈及滤纸卷的最外面的一圈。筒芯最小内径为78mm±3mm,圆筒筒壁厚度不小于9mm。
A.1.3接头
滤料卷的接头部位应使用能与滤料颜色形成鲜明对比的纸条作出标记,纸条应伸出滤料卷的两端。每卷滤料所允许的接头数不得超过整卷滤料长度除以
300m所得的整数。
A.2性能要求
A.2.1气流阻力按
A.3.1的规定进行试验,在温度20℃±3℃且滤速5.33cm/s的条件下,气流阻力不应大于400Pa。
A.2.2效率
按A.3.1的规定进行试验,滤料的钠焰法效率不应小于99.99%。
A.2.3抗张强度
A.2.3.1抗张强度和伸长率
按A.3.2.1的规定进行试验,滤料纵向平均抗张强度不应小于0.43kN/m,横向平均抗张强度不应小于0.35kN/m,纵横两个方向滤料断裂时的平均伸长率不应小于0.5%。
A.2.3.2耐热空气试验后的抗张强度按A.3.2.2的规定进行试验,试验后其横向平均抗张强度不应小于0.11kN/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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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3.3湿抗张强度按A.3.2.3的规定进行试验,试验后其横向平均抗张强度不应小于0.17kN/m。
A.2.3.4经γ射线辐照后的抗张强度按A.3.2.4的规定进行试验,试验后其纵向与横向平均抗张强度均不应小于0.17kN/m。
A.2.4抗水性
A.2.4.1初始抗水性
按A.3.3.1的规定进行试验,试验后其平均抗水性不应小于5kPa,且任何单项试验数据不应小于4.5kPa。
A.2.4.2经γ射线辐照后的抗水性按A.3.3.2的规定进行试验,试验后其平均抗水性不应小于1.5kPa,且任何单项试验数据不应小于1.2kPa。
A.2.5厚度
按A.3.4的规定进行试验,滤料的厚度最小为0.38mm,最大为1.02mm。
A.2.6可燃物含量
按A.3.5的规定进行试验,以质量计,滤料的可燃物含量不应超过7%。
A.2.7耐挠曲性
按A.3.6的规定进行试验,试验后,滤料上应无破裂、折断、裂纹或分层现象。试验后滤料效率满足A.2.2的要求。
A.2.8耐霉性
按A.3.7的规定进行试验,滤料上以“不生长”霉菌为合格。
A.2.9工艺稳定性
批量生产的滤料应无污染(杂质),无大小斑点,无皱纹,无破裂、裂纹、孔洞、磨损、穿孔等破损现象。
A.3试验方法
A.3.1气流阻力和效率
至少取3片测试样品开展此项试验,样品测试面积内不应出现折痕、褶皱、空洞或其他异常,试验滤速为5.33cm/s,按照GB/T6165
开展试验,试验后取平均值作为测试最终结果。
A.3.2抗张强度
A.3.2.1抗张强度和伸长率取10片测试样品,包括纵向、横向取样各5个,试样尺寸宽度为25mm±1mm,长边平行度不大于0.1mm;按GB/T12914—2008中恒速拉伸法的规定开展纵向、横向抗张强度和伸长率的试验。但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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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中试验夹钳间距为100mm±5mm,建议采用13mm/min或在10s±2s内完成试验的施力速率,二者之中,取其大值,施力速率允许公差为±4%。
A.3.2.2耐热空气试验后的抗张强度取4片尺寸为150mm×150mm的测试样品,放置于鼓风烘箱内。在鼓风烘箱内温度达到370℃±25℃后置入,保持5min后取出。取出后从每片试样上剪切一条宽度为25mm±0.1mm,长度足够长的试验,A.3.2.1进行横向抗张强度试验。
A.3.2.3湿抗张强度取3片尺寸为宽度25mm±1mm,长边平行度不大于0.1mm,长度足够长以满足测试设备夹持要求的测试样品,浸在室温水中15min,浸水深度250mm,取出后按A.3.2.1的规定进行横向抗张强度试验。
A.3.2.4经γ射线辐照后的抗张强度取6片尺寸为(175mm±5mm)×76mm的测试样品,其中3片纵向尺寸为175mm,3片横向尺寸为175mm,放入通风柜中进行
γ射线辐照试验。γ射线辐照剂量率不大于2.5×104Gy/h,累积剂量不小于6.0×105Gy。辐照试验后,剪切6条175mm×25mm试验条,其中3条试验条沿测试样品的横向剪切,另外3条沿测试样品的纵向剪切,然后按照A.3.2.1进行抗张强度试验。
A.3.3抗水性
A.3.3.1初始抗水性取3片尺寸为(70mm±3mm)×(140mm±6mm)的测试样品,每片试样都应标出其正面和反面,将每片试样剪成2片尺寸为(70mm±3mm)×(70mm±3mm)的正方形,分别按照GB/T4744—2013测试其中一片的正面和另一片的反面。取两个结果中较小的值作为该试样的抗水性数值。
A.3.3.2经γ射线辐照后的抗水性取3片尺寸为(175mm±6mm)×(125mm±6mm)的测试样品,放入通风柜中进行γ射线辐照试验,γ射线辐照剂量率不大于
2.5×104Gy/h,累积剂量不小于6.0×105Gy。试验后,按A.3.3.1的规定执行。
A.3.4厚度
测试压力为50kPa,其余按GB/T451.3—2002的规定执行。
A.3.5可燃物含量
灼烧温度为575℃±25℃,其余按GB/T742—2008规定的方法进行。
A.3.6耐挠曲性
沿滤料纵向裁切8片尺寸为(150mm±6mm)×(300mm±6mm)的测试样品(纵向),使滤料纵向垂直于直径5mm±1mm的细轴,在滤料试样250mm±12mm长的范围内,在细轴上来回拉动弯曲5次,弯曲弧度为180°。弯曲试验中,其中4片测试样品正面接触细轴,4片反面接触细轴。试验后,按A.2.7检查试250mm±12mm范围内的表面质量及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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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7耐霉性
该项试验在设计规格书有要求时开展,试验应满足设计规格书要求。
A.4检验规则
A.4.1检验分类
按本附录生产的滤料的检验包括出厂检验、验收检验和型式检验。
出厂检验由制造商负责;
验收检验由采购方负责;
型式检验由具备型式检验各项试验能力的机构负责,并由第三方见证。
A.4.2出厂检验
A.4.2.1检验项目
成批生产的核级高效空气滤料,每批均应按表A.1的规定进行检验。
A.4.2.2合格或不合格判定规则在出厂检验中不符合A.4.2.1中任何一项验收标准的滤料应判为不合格。
A.4.3验收检验
A.4.3.1抽样方案及检验项目
在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随机抽样,同批号产品抽样不得少于1卷。检验项目按A.4.2.1执行。
A.4.3.2合格或不合格判定规则
如抽样产品全部满足A.4.2.1规定的各项要求,则整批产品判为合格;如有不合格品,则整批产品应做全部复检,合格品允许出厂,不合格品应报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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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4.4型式检验
A.4.4.1试样
应按滤料的幅宽提供试样,试样长3.05m。试样应采用与常规生产相同的方法、材料、设备和工艺流程进行制造。
A.4.4.2检验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b) 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 正常生产每5年检验一次;
d) 产品停产超过1年后,恢复生产时;
e) 初阻力和效率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
f) 国家监管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
g) 合同规定要求时。
A.4.4.3检验项目
核级高效空气滤料应按表A.2的规定进行检验。
A.4.4.4合格或不合格判定规则
当选取的试样不符合A.4.4.3中任何一项试验的任何一项要求,则判定滤料型式检验不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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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5标志
每卷滤料均应有标志,标志内容至少应包括:
a) 型号;
b) 幅宽;
c) 净重和(或)总长度;
d) 效率;
e) 阻力;
f) 批号;
g) 制造厂名称、商标、生产日期。
A.6包装
A.6.1包装应确实能保护出厂检验合格的滤料在正常装卸、运输、搬运、贮存直到用户指定的交货验收地点免受外因引起的损伤和毁坏。
A.6.2每卷滤料均应有质量检验合格证,内容包括:滤料的气流阻力、效率(试验方法)、幅宽、制造厂名称、生产日期;合格证用塑料袋包装并与滤料卷一起装箱。
A.6.3滤料卷外面应用塑料薄膜保护。
A.6.4封装好的滤料卷装入瓦楞纸箱中,并在滤料卷与纸箱之间插入保护板。
A.6.5包装箱外应注明产品名称、型号、批号、幅宽、净重、制造厂名称、生产日期、防雨防潮、小心轻放等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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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B
(资料性附录)核级高效空气过滤器其他性能要求基于不同使用环境的要求,设计规格书应明确核级高效空气过滤器的用途(设计功能)和安全等级,并提供环境以及工作条件的相关要求,见表B.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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